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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气象学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
来源: | 作者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24-03-28 | 6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省气象学会重大事项管理,提升统筹、风险防范和信息报送能力,依据本会章程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重要事项报告原则

坚持依法依章程、分级负责、事前请示、事后报告、实事求是、及时准确的原则,对重大事项实行归口管理和逐级报告,严禁瞒报、迟报、漏报和不报。

二、重要事项报告内容

(一)本会负责人以本会名义开展的重要调研、考察、洽谈、合作等事项。

(二)新闻媒体来访采访、报道、宣传以及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对外宣传事项。

(三)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、安全事故、网络舆情、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风险事项。

(四)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章程、负责人、办事机构等依法需要履行变更登记、备案或核准程序的重要事项。

(五)以本会名义举办的论坛、沙龙、交流会、研讨会等重要活动,以及按规定需要报告的对外交流合作事项。

(六)其他依照法律法规、登记管理要求、本会章程或者理事会决定需要报告的事项;报告事项应如实填写重大事项报告表。

三、重要事项报告方式

(一)重要调研、考察和合作事项。事项负责人应按授权程序填写报告单,报办公室归口管理,并按章程和授权办理审批。

(二)新闻媒体来访。原则上应在活动前将来访人员、单位、职务、来访目的和有关要求报办公室,由办公室统筹做好接待和信息发布工作。

(三)突发事件。应按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及时报告;情况紧急的,可先电话等方式报告,并及时补办书面材料。

(四)有关部门或其他单位来访。应及时将来访人员、目的、活动时间和行程安排等信息报办公室,由办公室统筹协调。

(五)重要会议和活动。应当依照本会章程、授权和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;办公室负责台账、材料归档和必要的报告工作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。各办事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应充分认识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性,建立职责清晰、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,确保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。

(二)健全机制,优化流程。明确专人负责重大事项信息收集、审核、报送、归档和跟踪落实;涉及登记变更、重大活动、财务和安全风险的,按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。

(三)严格要求,严肃纪律。报告范围所列事项应按授权和程序办理,重要事项经相应负责人批准后报送。特殊情况可先行口头或电话报告,但应及时补办书面材料;对缓报、漏报、瞒报、谎报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规追究责任。

(四)各办事机构应依照本制度贯彻落实,确保有令则行、有禁则止,共同维护本会规范有序运行。本制度经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
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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