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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会要闻
【新】防雷检测证到期换证通知
来源: | 作者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16-11-08 | 40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为了进一步加强防雷检测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,2016年江苏省防雷检测技术人员资格证延续(换证)工作将有以下安排。

一、办理资格证延续(换证)范围
换证范围:于2016年或之前到期的持证人员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能办理换证:
(1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
(2)因触犯刑法受过刑事处罚,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;
(3)被开除公职不满5年的。

二、截止时间
    持证人员在2016年11月15日前向各市气象局提出延续申请,各市气象局在11月22日之前将申请汇总表及材料上报至学会秘书处。

二、申请、受理工作
1.学会秘书处在网站上(www.jsms1949.org)发布通知,开始受理2016年防雷检测技术人员资格延续(换证)申请。
2.换发防雷检测技术人员资格证由各市气象局受理申请。
3.申请人到当地市气象局申请,需提交以下材料:
(1)《江苏省防雷检测技术人员资格证审验申请表》(附件1,需纸质一份,贴一寸彩色照片,照片背后写名字);
(2)《江苏省防雷检测技术资格证延续(换证)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,需纸质一份、电子档一份)
(3)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(4)“防雷检测资格证书”原件;
(5)持证人若变更工作单位,还需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、以及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,并加盖公章;
4.市气象局审查相关资料,核验年审记录,盖章确认受理,最后将《江苏省防雷检测技术人员资格证审验申请表》(需纸质一份)、《江苏省防雷检测技术资格证延续(换证)申请汇总表》(需电子档一份、纸质一份)汇总到学会秘书处,电子档可以通过OA系统发至朱裔邮箱,注明“检测换证”。
5.学会秘书处审验后制作新证,通过市气象局发放。

四、其他
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学会秘书处联系。
联系人:朱裔(省气象学会),电话:025-83287200
    
附件:
附件1:江苏省防雷检测技术人员资格证审验申请表
        
        
附件2.江苏省防雷检测技术资格证延续(换证)申请汇总表
 
 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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